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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

作者:说法律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情况有:

1、发生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召开股东会的事由;

2、董事人数严重不足,不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

3、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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