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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怎么样能让法院不执行妻子的房产

作者:说法律

丈夫欠钱,法院强制执行妻子名下的房产与否需要按照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决定,如果妻子或丈夫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不能强制执行妻子的个人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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