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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中存在怎样的陷阱

作者:说法律

陷阱:

1、借款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身份证号,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为借款人。

2、借条系借款人提前准备好,但却不是借款人亲笔签字,在出借人要求偿还时,否认本人时借款人,经笔迹鉴定也非本人所写。

3、将借条写成收条,从而无法确定双方是借贷关系。

4、借款金额未用大写, 出借方无痕迹的篡改了借款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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