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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的法定流程是什么

作者:说法律

强制拆迁的法定流程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张贴强拆公告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实施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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