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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说法律

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

3、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

4、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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