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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时怎样避免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

作者:说法律

买二手房时避免遇到“一房多卖”的情况买受人应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一房二卖”的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同时应当及时进行预告登记、办理产权过户,以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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