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可以委托代为收款。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可以由受托人代为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可以代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代为收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