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未公证不可以变为共有:如果是婚前一方自己由个人财产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出资方的个人房产,是不能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或者是共有房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