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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预告登记制度如何运用

作者:说法律

国内的预告登记制度的运用如下: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时办理,大概在9个工作日完成,费用包括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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