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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是否属于违约

作者:说法律

售楼广告如果属于要约,没有兑现就属于违约,但是售楼广告属于要约邀请,没有兑现不属于违约。一般情况下,商品房商业广告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都属于要约邀请。要约的内容是具体明确的,只要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所以,如果售楼广告内容十分明确详细就属于要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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