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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说法律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的材料有:

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3、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4、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5、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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