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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效期的药品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说法律

对临近效期的药品的规定为:

1.对已超过1/2有效期的药品谨慎入库,对已经在6个月内的近效期药品,一律不得入库;

2.在药品上架摆放过程中,同种药品按有效期长短次序分开摆放,在药品出库时,严格按照“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发放药品;

3.加强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近效期药品并对其做出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条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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