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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发票丢失如何补办

作者:说法律

门诊发票丢失补办的方式是患者需要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开具发票丢失的证明,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并持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门诊二楼收款挂号窗口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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