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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作者:说法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合格。保证日期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和评价标准的规定;基本项(件)抽样检验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价标准的资质规定等。

2.优的标准。保证项目:必须满足相应的质量检验和评价标准的要求。基础项目:子项目的检查项目包含多个项目,每个项目都可以称为一个子项目。

法律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条

关于交工验收质量评定。

执行新标准的工程项目,在各分项工程评定合格后,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

(一)分部工程。

采用以检查项目合格率为基础、加权平均计算的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予扣分。

检查项目为分部工程中所有分项工程的实测项,其中关键检查项目权值为2,一般检查项目权值为1。分部工程计算示例详见附件1。

分部工程评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缺陷扣分-资料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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