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延误到第二天的,如果是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的,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不会赔偿,但是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