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不归还不构成应当被处以治安处罚的程度。目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于拾得他人物品并无规定。在《民法典》中规定了此类行为若不归还失主,则构成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原物主有求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