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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会依照哪些流程举行

作者:说法律

行政处罚的听证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并由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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