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管辖权即法院对某一案件所拥有的管辖权力。大体上可以被分为级别管辖以及地域管辖。其中地域管辖规定在何地法院进行诉讼的问题,级别管辖规定在哪一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