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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什么时间可以做

作者:说法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一般是治疗终结,出院后的一个月左右。如有安插钢板、钢钉的内固定,为内固定拆除后一个月左右。如果受害人是腿部有伤害的,则是三个月后,头部伤害的,六个月后是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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