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行政复议机关如何确定

作者:说法律

确定行政复议机关的办法:如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则行政复议机关是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如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则行政复议机关是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