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人员行为规范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拘留所有关规定;服从民警的管理和教育。
2、反思自己的错误,讲清自己的问题,积极举报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3、穿着整齐、保持室内和个人清洁卫生。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二条
被拘留人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被拘留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拘留所应当予以表扬。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四条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有新的违法犯罪嫌疑的,拘留所应当报告拘留所的主管公安机关处理;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收拘前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或者报告拘留所的主管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