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答辩状中应当写明:答辩人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同时载明答辩请求以及可以支持答辩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最重要的是在其中提供证明自身行政行为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