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医疗纠纷医院应当准备哪些诉讼材料

作者:说法律

医疗纠纷医院应当准备以下诉讼材料: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书、以及其他与该医疗纠纷相关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