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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保全了我还能强制执行吗

作者:说法律

他人将标的财产进行保全后,是不可以再对其进行强制执行了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在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可以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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