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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姓名权包含哪些内容

作者:说法律

民法典姓名权的内容包含:

1、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

2、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

3、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姓名权是绝对权、对世权,除了姓名权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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