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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起外号是侵犯了姓名权吗

作者:说法律

民法典规定起外号是侵犯了姓名权。给他人起外号算侵犯人格权益,构成了侵犯姓名权,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述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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