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虽然是民事主体,但是不享有姓名权,只享有名称权。自然人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