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放物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要承担侵权责任,且属于无过错责任,也就是堆放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可以证明自己没过错的,比如设置了警告标志等,则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害责任】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害责任】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