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的取证,可以通过询问证人及当事人,即通过对知情的证人和当事人进行询问并以笔录、录音等方式固定询问内容,还可以通过收集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关的现场遗留物、原始物品及其他各种实物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