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有如下作用:
1、可以根据医疗事故等级确认医疗事故赔偿数额;
2、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和监督;
3、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的其他作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