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则应当依照法律定罪处刑;但是对于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以及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等情形,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有以下行为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分别是: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通过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阻止证人作证、指示、贿赂、胁迫他人作证的;
3、隐瞒、转让、变卖、损坏已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经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让已冻结的财产;
4、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报复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协助执行的人;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职能中,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中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与犯罪和刑罚有紧密联系,一个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随之就产生了法律上的责任,即因触犯刑法而应当承担的责任,司法机关有权依照法律对其进行追究,刑事诉讼即由此开始。另一方面,一个人因犯罪而负有刑事责任,随之就产生如何适用刑罚的问题,刑事责任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事责任有以下几方面的属性:
1、法定性。在现代法制社会中,一个人是否犯罪,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同时,对于触犯法律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如何对其进行追究,使其受到应得的处罚,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没有法律明确的规定,任何人、任何组织不能随意确定他人有罪并予以追究。
2、严厉性。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相对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而言,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其承担方式主要是通过剥夺犯罪人的自由、财产、甚至生命等刑罚来实现的。并且刑事责任的承担不像民事责任,在大量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可以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刑事责任是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人进行追究,除自诉案件外,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不允许与被害人进行调解的。
3、专属性。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本人承担,即罪责自负。不能由其他人替代犯罪人接受刑罚或为犯罪人分担一部分刑罚,也不得株连犯罪人的亲属或配偶,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有多大的责任,就应当判处相适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根据其所犯任何罪行,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负刑事责任,对于其他罪行是不负刑事责任的。综上也可以看出来,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