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代位权中存在优先受偿权吗

作者:说法律

一、代位权中存在优先受偿权吗

代位权是否存在优先受偿权,要看代位的债权是否有担保和财产保全,如果没有担保又没有保全的,一般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代位权并非自合同的关系发生之时就为债权人所享有,换言之就是并非每个具体的债上都存在代位权。它仅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才能发生。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如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的债权合法,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权已届履行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代位债权有不有优先受偿权,要看代位的债权是否有担保和财产保全,如果没有担保又没有保全的,一般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醉学网进行咨询。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