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分包行为进行认定的条件: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等。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
(三)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
(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法律分析: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违法分包:
1、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的;
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企业施工的;
4、施工总承包企业将除钢结构工程以外的房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企业的;
5、专业分包企业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6、劳务分包企业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违法分包,一般是指下面的几种行为:(一)总承包的单位将现在拥有的建设工程分包给下面不具备承接这个工程所应该拥有的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的总承包方在合同里面没有进行约定,又没有经过相关的建设单位的认可,承包单位自行将现在已经承包了的建设工程里的部分工程交给其他的单位完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对于违法分包,法律有以下明确规定: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违法分包的七种情形?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五)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六)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七)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九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五)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六)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七)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违法分包有以下7种情形:
1、施工单位将工程孝做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巧行衡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5、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6、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7、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带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中,有详细规定非法 转包分包 认定办法。 第十二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 承包合同 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四)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六)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调查、认定和处理,除无法告知举报人的情况外,应当及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最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违法分包,是指在分包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包括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
(一)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一、区别分为以下四大点:
1、限制的分包条件不同:劳务分包无需事先获得分包人的同意便可以进行独立分包,而工程分包却不同,它会受到总承包人的一系列的限制,如果要分包并且事先获得经发包人的同意
2、合同标的指向不同:劳务分包合同标的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标的指向是承包部分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项,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包工包料等
3、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同:如果是劳务分包,分包人自行可进行自由管理,并且只对总包或者工程分包人负责,总包和工程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而专业工程分包的话,总包需要对分包工程进行实施管理,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等
4、分包的主体资质不同:劳务分包人所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资质条件共有木工作业等13种要求。而专业工程分包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资质条件共有基与基础工程等60种等。
二、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在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先说内部承包,这要求承包人与企业有劳动关系,且有内部承包协议;转包是指总包人或分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再次承包给下家;违法分包就是总包人将不能分包的工程转包给下家;挂靠又叫借用资质。指借用有资质的人与发包人或总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与转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借用资质的人提前介入前面合同的洽谈,以及履行中被借用的人只收取管理费,不承担盈亏的风险。
违法分包行为的处罚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