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畏罪自杀。如果自杀死亡的,不要再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看她变成植物人在法院判决前还是判决后了,在法院判决后的话,杀人犯只要有病,就要保外就医的,成为植物人也是这样理解。一直不醒,一直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在医院里,但会受公安机关的监视,什么时候醒来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法院的判决。即使30年后法律变了,但应该以既有法院判决为准,还是要枪毙。如果是在法院判决以前就变成植物人的话,虽然也会被公安机关监视,但只要超过20年的诉讼期,她就没事了。
1、犯罪嫌疑人在经法院判决前,任何人都无权判定其是否有罪。
2、在犯罪嫌疑人在没有经法院判决确定有罪前,国家(法律)有义务保障每位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如嫌疑人后经法院判决死刑,是对其犯罪行为的国家惩罚。与当时抢救他的意义相同,都是在履行国家义务。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畏罪自杀,犯罪后害怕定罪而自杀,或不能承受道德和良心的责备而自杀,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杀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自杀的情形,是否施救,属于公民的权利,公民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是否施救。另外,涉嫌故意杀人刑事犯罪的,一经定罪,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