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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作者:刑法知识

网络直播中如果有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行为,会对其进行相关的刑事立案,从而来根据对应的罪名来量刑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今天就跟醉学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网络直播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刑法条文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看到这里,醉学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进行相关行为的刑事立案时,要认定清楚,并对其处罚。好了

三部门发文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对于违反行为将会如何处罚?

直播在现在的网络环境非常流行,但同时也有很多违反直播的行为,很多网络平台都公布了网络直播处罚行为的规范,大多数都是以扣分为主,扣的分越多,处罚力度越大。具体将会受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处罚。

网络直播主体在接单推广时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则,如果发现签约达人与商家合作在私下接单或者其他一些违规行为,一旦发现平均每次会扣4分左右。

假冒资质一次性扣12分,直接关闭网络直播权限,这其中包括未经网络平台的相关允许,直接或间接的去售卖一些伪造假冒甚至三无的产品。相关的消费者可以对其进行举报,也会有一定的奖励。

提供假的信息一次性扣12分,网络主体一旦向机构提供了假的资质证明,或者盗用他人的信息进行网络直播,一旦被发现直接关闭网络直播权限。

泄露他人信息一次性扣10分,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传播消费者或其他传播主体的隐私信息,未经过主播或商业公司同意去传播他人的转化率,交易额和点击率,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骗取他人财产一次性扣12分,关闭网络直播权限,这其中包括非法获利的手段,涉嫌侵权他人财产权姓名权名誉权等。

引导他人给自己刷礼物,严重者一次性扣12分,在现在的网络直播环境中,很多直播主体在直播间公开声称要求粉丝刷礼物。这样的做法是违规的,一旦发现将根据情节的严重扣不同相应的分数。

总体来说,网络直播不是法外之地。个人在进行网络直播的同时,一定要遵守相关的规则,如果出现任何违规。如果出现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会面临刑法的处罚。

主播诈骗怎么判刑

主播通过直播诈骗,也属于诈骗的一种手段,具体构成了诈骗罪。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诈骗罪的量刑规定根据诈骗的金额具体确定。主播在直播平台上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达到三千元的,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应当以刑事案件处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诈骗数额较大,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诈骗金额达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经济诈骗数额巨大,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金额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经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直播的法律规制

法律分析:要求平台加强网络直播营销信息内容管理、审核和实时巡查,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高风险营销行为采取管理措施,提供付费导流等服务需承担相应平台责任,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新技术新应用新功能上线和使用管理,建立直播间运营者账号的分级管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

法律依据:《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网络直播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制

公民表达自由及其限制表现于网络直播中的法律现象就是如何既发挥网络直播的文化繁荣作用,又避免其诱发各种风险和不良信息泛滥。

法律依据: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第三条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第十五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提供与信用等级挂钩的管理和服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并及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黑名单通报制度,并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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