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员工购买药品,用人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属于职工福利费报销,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用人单位已经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