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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

2.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存在法定情形,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法定解除。

3.劳动者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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