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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令解除合同与确认合同解除的区别

作者:劳动纠纷

判令解除合同与确认解除合同的区别:

1、判令解除合同由法院作出,确认解除合同由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作出;

2、确认解除合同中由仲裁机构确认的,合同中还要约定仲裁协议;

3、确认解除合同中的仲裁是一裁终局的,而判令解除合同中的诉讼还可以上诉;

4、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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