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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吗

作者:劳动纠纷

变更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并且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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