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生育险和生育津贴可以一起报销吗

作者: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已经帮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生育后,生育险和生育津贴可以一起报销,也就是说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如果生育者的丈夫缴纳生育险,但是本身没有缴纳生育险的,生育者只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无法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