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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刑事速裁程序适用的条件

作者:说法律

一、简述刑事速裁程序适用的条件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此外,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是认罪、认罚、从宽是指那些

1、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

2、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4、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对于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我们国家就是按照以上的标准来规定的,对于认罪认罚我们国家会有相应的从宽处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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