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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三次以上怎么判

作者:说法律

一、介绍卖淫三次以上怎么判

1、介绍卖淫三次以上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构成介绍卖淫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判缓刑的条件是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国家法律制度对介绍卖淫罪规定得很明确,如果是介绍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卖淫的话,量刑的起点就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介绍了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性质也非常恶劣,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这种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也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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