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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受伤能受工伤吗

作者:劳动纠纷

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受伤,一般不能受工伤;如果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受伤,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等情形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而雇员受伤的,只能依法去找侵权人要求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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