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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故意伤人罪坐牢就不用赔钱吗

作者:说法律

一、民法典规定故意伤人罪坐牢是否就不用赔钱

1、故意伤人罪坐牢一样要赔钱。因为一个是刑事责任,一个是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的民事责任并不会因为罪犯承担了刑事责任而被豁免,除非受害人主动不要罪犯进行赔偿,否则仍然需要就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说已经坐牢了的情况下就可以抵消民事赔偿了,如果受害者当时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在犯罪嫌疑人都已经坐牢了的情况下,受害者还是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民事赔偿不由得犯罪嫌疑人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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