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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和非法拘禁可以数罪并罚吗

作者:说法律

滥用职权和非法拘禁可以数罪并罚吗

1、看情况,一般不会出现,因为一般来说非法拘禁这一故意行为已经属于滥用职权了。

2、刑法上的数罪是指一人犯数罪,即一个人基于数个独立的犯意,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具有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数罪的,在数罪分别量刑的基础上,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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