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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生育津贴有什么规定

作者:劳动纠纷

领生育津贴有下列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如果女职工具有生育享受产假等情形的,就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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