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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作者:劳动纠纷

未签劳动合同离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离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未超过一个月又不属于以上离职情形,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后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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