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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忘了和我签劳动合同后补签的如何处理

作者:劳动纠纷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忘了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签,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般只能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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