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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是否构成生产劣药罪

作者:说法律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生产劣药罪

1、符合以下要件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2)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什么情况下药品按劣药处理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三、什么情况下药品假药处理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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