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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异议审查,专利异议审查范围有哪些?

作者:法律百科

专利异议审查是指专利申请被公告后,允许社会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内对该专利申请案提出异议的一种审查制度。通过这种异议审查,专利局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专利申请的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正确的作出授权决定,从而可以减少专利授权后的纠纷。

中国《专利法》第41条规定,专利申请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对该申请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理由主要限于以下几点:

(1)申请专利的主题不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2)申请专利的主题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3)申请案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4)申请人无权申请专利;

(5)发明说明书没有揭示发明的全面内容,或者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6)申请案的修改或分案超过了原申请的范围。

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提出异议的理由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案异议理由基本相同,如果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是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也属于提出异议的范围。

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向专利局提交异议书。异议书的内容应符合专利法的规定,不符合法律的异议书,专利局有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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